[学位管理]关于召开2020年12月份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0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工作流程 完成时间
答辩资格审核 导师对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审核,签字同意推荐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博士1020日前;硕士1030日前(学院可明确论文提交截止时间。)
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汇总、提交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及论文送审汇总数据表。
资格复审查重检测 研究生院完成答辩资格复审及学术不端检测。 113日前
论文评阅 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1125日前
论文答辩 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23日前
分委员会审核 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提交审议结果及答辩材料。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待定
各培养单位汇总、审核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并报送研究生院。
发放证书 制作、发放学位证书,将学位授予数据上传学位年报系统备案。 待定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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