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0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
工作流程 |
完成时间 |
答辩资格审核 |
导师对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审核,签字同意推荐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
博士10月20日前;硕士10月30日前(学院可明确论文提交截止时间。) |
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汇总、提交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及论文送审汇总数据表。 |
资格复审查重检测 |
研究生院完成答辩资格复审及学术不端检测。 |
11月3日前 |
论文评阅 |
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
11月25日前 |
论文答辩 |
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
12月3日前 |
分委员会审核 |
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提交审议结果及答辩材料。 |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
待定 |
各培养单位汇总、审核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并报送研究生院。 |
发放证书 |
制作、发放学位证书,将学位授予数据上传学位年报系统备案。 |
待定 |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