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和东北电力大学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采用网络远程答辩方式。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答辩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络远程答辩平台
各培养单位可自主选择确定网络远程答辩平台进行视频答辩,如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微信会议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培养单位不组织校内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分别居家进行远程答辩及不记名投票。
二、网络远程答辩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网络远程视频答辩工作小组,制定答辩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细化答辩工作保障措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网络远程视频答辩工作要坚持学术标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遵守保密要求,答辩程序及答辩要求应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
3.各培养单位确定网络远程答辩平台、程序、要求及答辩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拟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并将本单位答辩计划于答辩前3天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答辩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答辩申请人信息(姓名、学号、培养层次、导师、学科专业名称等基本信息);
(2)网络远程答辩平台名称、会议号、答辩时间等;
(3)答辩委员会成员(含答辩秘书)名单(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等);
(4)网络不记名投票方式。
4.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由委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占半数以上,外单位专家应至少有2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一般应有外单位的同行专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至少有1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5.各培养单位应提前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网络远程答辩软件使用培训,确保答辩委员熟悉网络答辩平台和流程,答辩前适当进行预演。研究生答辩前应熟练掌握网络视频答辩软件操作方法,并保证答辩使用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6.网络远程视频答辩音频、视频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三、网络远程答辩流程
1.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答辩前3天将答辩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导师评语、专家评阅书和修改说明等)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和整理好答辩相关材料。
2.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在答辩当天召集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人进入远程答辩会场。答辩会场可允许相关人员旁听参会(旁听人员需禁言),但要注意人数限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介绍答辩人简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3)答辩人报告(硕士不少于20分钟,博士不少于4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硕士不少于20分钟,博士不少于4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委员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价,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等进行表决,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6)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在场)。
3. 答辩委员会应根据申请人答辩情况,就是否“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做出“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否则视为不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
4.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主要包括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语、投票表决结果、是否“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及其它附加决议。
5.若申请人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做出“重新申请答辩”的决议;否则,应做出“建议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重新申请答辩需在3个月之后半年之内进行。
四、答辩材料存档
1.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组织研究生下载打印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各2份,按照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纸质版学位论文(装订)2份。
2.各培养单位应要求研究生手工填写相关内容,并本人签字后邮寄给本单位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下发给指导教师手工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针对确有打印、邮寄困难的研究生,经指导教师、培养单位同意,可上交电子版文件(须插入本人电子版签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打印该生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
3.各培养单位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填写学位申请书余下部分(包含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各培养单位基层党委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班组(基层组织)鉴定意见。
4.各培养单位负责与校档案馆交接相关存档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必须在独立空间独自进行答辩。答辩人在视频会议答辩过程中,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2.答辩过程中如因网络中断等原因导致答辩无法继续进行时,本次答辩无效,需按要求重新组织答辩。
3.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材料,答辩秘书要做好记录,留存备查。
4.答辩截止时间:2020年6月7日前,各培养单位应完成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工作及相关材料整理工作;2020年6月14日前,各培养单位应完成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工作及相关材料整理工作。
5.答辩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6月8日17:00前,各培养单位提交在职工程硕士所有答辩材料;2020年6月15日17:00前,各培养单位提交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所有答辩材料。
6.存档材料加盖公章时间:2020年6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具体盖章时间等待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