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办法》(东电研发〔2024〕4 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审核范围
目前在岗校内博导、校外兼职博导及2024年12月拟聘博导。
二、 申请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2.有具体明确的研究方向且能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选题依据和经费保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拟申请招收学术型博士生的博导应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余额不低于10万元)或主持至少1项在研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且经费余额不低于30万元);拟申请招收专业型博士生的博导应主持至少1项在研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万元或累计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以上纵横向科研项目均不包括延期结题项目;
(2)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
3.符合学校教学实验岗位特殊岗位(T 岗)聘任条件的博导不受申请条件限制。对于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在取得博导资格后的2 年内,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4.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在岗博导距学校批准的延迟退休时间不足3年的停止招生。
三、 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请
拟申请2025年度招生资格的博导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表中的学术业绩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证。
(二)学院初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博导2025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三)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复审合格名单。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复审合格名单,审定通过的博导即具备2025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 时间安排
1. 11月8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博导2025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内公示。
2. 11月22日前,申请人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资格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11月30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 12月7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并将申请人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5. 12月1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申请人材料复审工作。
6. 12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公布并备案。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