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业绩条件(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推荐,专家组遴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决定聘任司和勇等29位同志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刘圣春等9位同志为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为五年。聘任任春雨等54位同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李海涛等37位同志为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为三年。
附件:2026年度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5日